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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针对消费者对于“个人买卖黄金饰品是否要缴税”的疑虑,王帅锋介绍道,根据《公告》内容及现行税收法规,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(包括黄金首饰)属于免征增值税范畴。 王帅锋进一步告诉本报记者,普通人转让自用、佩戴过的黄金首饰等,原则上无需缴纳增值税。但需注意“经营行为边界”:若个人频繁、大规模销售黄金饰品,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“经营性销售”,需按小规模纳税人3%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,“这需具体结合交易频率、金额、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等因素综合判断”。 
王帅锋分析认为:“黄金零售价格的上涨是国际金价走势、市场供需关系、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然而,税收新规确实可能通过‘税负传导’机制对零售端价格产生一定影响。” 
“对于新生产的黄金首饰,其上游交易商从交易所采购非投资性黄金时,由于进项抵扣不足(仅能按6%扣除),可能承担一部分税收成本。为维持合理利润,上游企业有可能将这部分成本向产业链下游转嫁,最终可能导致金店销售的黄金饰品价格在短期内出现波动。”王帅锋指出。 
资料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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